西安公租房批复与否有多种原因。首先,申请人必须符合西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包括西安户籍、家庭收入、住房情况等。
其次,公租房房源有限,分配采取轮候制,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安排。此外,公租房申请还涉及其他因素,如申请人信用记录、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因此,即使申请人符合基本条件,也可能因房源不足或其他原因未能通过审核。
1、单身人均月收入低于3900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75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250元/人/月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5、西安市五区二县(长安区、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的申请人,须在本市城六区工作,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1年以上的完税证明、连续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的证明。
6、非西安市户籍的申请人,须办理本市城六区居住证,前往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