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门诊报销从2022年1月1日起,17种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纳入我市门诊用药保障范围。此次参保人员门诊使用17种药品暂不设起付线。参保职工门诊使用17种药品时个人按规定比例自付后的合规药费部分,按80%的比例报销。
这个要根据各地方的规定,因为各地方的标准不同,有的是800元,有的是1000元,超过了这个门槛后就可以按照比例报销。
农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在100元(含)以内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0%,个人支付70%;100元以上的由个人自理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