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目录包括以下类别:
1. 高温作业:如铸造、锻造、热处理、炼钢等。
2. 高空作业:如建筑施工、桥梁建设、电力线路维护等。
3. 有毒有害作业:如化工厂、农药生产、染料生产、医药制造等。
4. 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如矿山开采、建筑施工、搬运等。
5. 电子行业职业资格:如计算机系统操作员、网络工程师、电子工程师等。
6. 电工:如电力系统运维、电气设备安装与维修、电气工程师等。
7. 焊工:如金属焊接、切割、焊工操作等。
8. 钳工:如机械制造、设备维修、钳工操作等。
9. 铆工:如铆接、钢结构制造、铆工操作等。
10. 机动车装修:如汽车维修、摩托车维修、新能源汽车维修等。
12. 电力作业:如发电、配电、输电、变电、防爆电器等。
13. 轻工、纺织:如纸制品生产、纺织品制造、食品加工等。
14. 水利、电力:如水电站运维、河道整治、水利工程等。
15. 油化工:如石油开采、化工设备操作、化学制品制造等。
16. 锅炉作业:如锅炉安装、维修、运行、锅炉检验等。
这些特殊工种在劳动部门都有备案,并在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的范围内进行管理。需要注意的是,某些工种在某地或某行业可能被视为特殊工种,而在其他地方或行业则不算特殊工种。例如,电焊工在船厂可能是特殊工种,在一般工厂则不算。
特殊工种的目录:
1,电工作业,含变电,送电,配电等
2,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司机,安装与维修工等
3,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等
4,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5,危险物品作业,含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或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十一)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邮政乡邮投递员不属于特殊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