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领取
因为人死后,个人社保卡也就失效了,任何人都无法通过社保卡领取任何款项。
关于社保的一些相关权益和金钱,还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以及家庭遗产分配等方面的规定,具体的操作需要通过遗产继承、税务登记等方式来实现。
此外,在人死后领取三笔钱这一说法本身就是不实的,即便有这种情况,也是需要遵循法律、政策等方面的要求,并且需要通过正当途径来获取相应的赔偿或抚慰金等款项。
一般来说,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结手续的遗属可以领取这三笔钱:
1.
2.
死亡人员的人的丧葬补助金。
可以领取一笔抚恤金。抚恤金不是人人都可以领取的,一定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都是失去劳动力,残疾的人和配偶以及儿女都可以领到这笔钱。抚恤金发放的标准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一般都是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来发放的,如果供养家属是一人的话,这个基数就是六倍,如果是两人的话,那就是八倍,如果三人以上的话,那就是12倍,这笔钱可是非常丰厚的,我们将它领取出来,作为以后的生活补贴,减轻生活的压力,非常的不错。
去世后,其医保卡是不能使用的,其医保卡会被注销,其个人账户的余额是可以转入其继承人的个人账户内。人死亡后,人死了销户后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由子女继承。但实际上子女都会在销户前用医保卡里的钱购买非处方药,因此可以凭死亡证明到社保机构办理销户手续,一次性领取余额和利息。医疗保险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其中医保卡中的个人账户余额属于被继承人自己的遗产,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个人账户应该予以注销,余额按照法律程序继承。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对于参保的职工,在办理死亡退保手续时,不针对个人,必须由其家属到原单位说明情况后,由单位相关人员携带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到申报登记科来办理,并填写终止社保关系表。
如果职工医保账户里剩有钱,会在审核通过后,于次月返还给原单位,由其单位转交给家属。其相应的抚恤金和丧葬费也会直接打到其原来的养老保险账户。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