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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录》,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的确定主要是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单来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是指在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或者非本人原因不能工作期间,用人单位依法保留其工作岗位并支付工资的一种制度。它不一定需要医院开具休息证明。具体情况要根据用人单位的规定和当地法律法规来判断。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因为疾病或意外等原因需要休息,用人单位可能会要求其提供医院开具的休息证明。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休息是有充分理由和依据的,以便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支持和保障。但并不是所有的停工留薪期都需要医院开具休息证明,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和用人单位的要求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