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年只上一个月公积金基数的计算方法如下:先计算出该月基数所在的月份的应缴纳公积金的工资总额,再将该工资总额除以该月的基数,得出该月的公积金缴纳比例,最后将该比例乘以该月基数即可得出该月的个人公积金缴纳金额。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上一年只上一个月公积金的缴纳金额 = 该月基数 / 该月工资总额 × 该月应缴纳的个人公积金。
因此,上一年只上一个月公积金基数的计算相对较简单,只需涉及到一个月份的工资总额和基数即可计算出个人公积金缴纳金额。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选择“个人所得税”板块,进入“涉税查询”页面。
2.在“涉税查询”页面,选择“个人所得税”区域,进入“个人所得税网上服务大厅”页面。
3.在“个人所得税网上服务大厅”页面,选择“纳税服务”区域,进入“个人所得税申报”页面。
4.在“个人所得税申报”页面,选择“申报表下载”区域,下载并填写“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5.填写完毕后,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缴税证明等)一起提交至当地税务局。
公积金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
因此,如果你上一年只上了一个月的工作,那么你的公积金基数需要按照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具体计算方式可以参考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基数计算暂行办法》。
(个人实际工资是指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从单位获得的工资总额除以本单位工作月数所得的平均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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