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享受带薪双休是不对的。
在试用工期间,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和正式工人享受同等权力,如果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也有相应的权利享受带薪双休。
试用期享受带薪双休,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的规定,只要累计连续工作时间超过12个月的,不管是否在试用期,均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