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使用医保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地可选择:沈阳、大连、抚顺、本溪、锦州、营口、铁岭、阜新、朝阳、盘锦、葫芦岛。
已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已挂号就诊并需要使用医保结算。
自备案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变更或取消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以上就是在异地使用医保卡的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目前,广东省依旧采用原有的异地结算流程。那么医保如何进行异地结算呢?一般流程可参考以下几点:
1.异地看病前,先提出申请;
2.经同意后,患者可去相关医院就治;
3.出院后,医院开具发票及相关证明;
4.患者将证明带回原住地进行报销。
一是先备案。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二是选定点。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需先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如果参保地要求参保人员选择一定数量或在指定级别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三是持码卡就医。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均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规定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