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点击“已发送”文件夹,以查看所有已发送的邮件。
3. 通过搜索功能,您可以快速查找到特定的已发送邮件,可以通过收件人、发件人、主题等条件来进行搜索。
4. 在邮件列表中,找到您想要查看追踪信息的邮件,并点击打开该邮件。
5. 如果该邮件已经被追踪,您可以在邮件内容中看到相关的追踪信息。通常,这些信息会显示在邮件的底部或者侧边栏中。
6. 在追踪信息中,您可以看到对方在何时、何地使用何设备查看过您的邮件,以及对方是否点击了邮件中的链接等信息。
请注意,邮件追踪功能需要事先设置和启用。如果您的邮箱账户没有启用该功能,或者对方没有使用支持追踪的邮件客户端,那么您将无法看到追踪信息。此外,邮件追踪功能可能存在一定的延迟,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看到最新的追踪结果。
邮件规则:一九八八年颁发实行的。
近年来,随着邮政 业务的发展,邮政业务制度有了较大变化。
特别是一九九零年七月三十一日经国务院批准,对邮政资费和邮件业务种类进行了调整;同年十一月十二日国务院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对邮政业务种类、资费政策以及邮政用户与邮政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都作了明确规定。
现行《规则》中的很多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不相适应,给邮政用户带来不便,也给邮政内部业务处理带来困难。
为适应业务技术发展的需要,对现行的《规则》重新进行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