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二、评残的钱谁来付
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
三、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伤残鉴定没有时间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评管员中级职称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称,是对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的职业资格认证。评管员中级职称并没有规定必须从事管员工作,但是职称评审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包括:
工作年限要求:评管员中级职称需要具有一定的工作年限,不同地区规定不同,一般为5-8年以上。
学历要求:评管员中级职称需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职业素质要求:评审时需要考察申请人的职业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包括管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能力等。
因此,评管员中级职称并没有规定必须从事管员工作,但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和职业素质,适用于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如果没有从事过管理工作,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具备相关经验和素质,如参与管理培训、学术研究等,来符合评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