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年报披露前30天内预计净利润增长超过50%的,必须提前披露业绩预告。此外,预增超过50%的上市公司也可以自愿披露业绩预告,但如实披露业绩情况是义务。提前披露业绩预告的时间应当在年报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
康冠科技:
康冠科技净利润153222.58万元至157037.15万元,增长幅度为6599%至8013%
主营业务是智能显示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售。国家智能显示行业内的龙头企业。产品包含智能交互平板、智能电视、创新类显示产品等。未来,公司将继续努力保持主营业务稳定增长,持续推进创新类显示产品的快速发展,加强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