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后,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也可以根据情况决定延期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有下列情形之,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利:
1、 如果被告选择不出庭,原告可以利用这一机会来更有力地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展示自己有力的证据,使法官更有把握地听取诉讼请求;
2、 如果被告不出庭,可以减少案件审理成本,因为原告不再需要费心安排被告,从而缩短审理时间和审理程序。
弊:
1、如果被告不出庭,可能导致法官没有足够的时间仔细查看相关证据,从而使最终的判决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