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参保范围内的城乡居民,户籍地在中心城区的,可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和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社区)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从2020年8月1日起,武汉市中心城区与新城区部分社保业务实施"全城通办"制度,如规范经办权限管理、统一订制"社会保险业务专用查询章"等。
取消了原购房落户业务中“首次交易商品房”的限制,即取消了二手房买房落户限制。取消了新房的购房面积、金额等条件限制。现在没有这些条件限制了,等于买商品就能落户。
此外,还取消了远城区落户中心城区需就业、创业满1年以上的限制,等于有商品房就能落户。同时,积分入户政策也进一步优化。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武汉市中心城区的户口可以迁往远城区。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城区的具体迁户政策可能会不同,且迁户所需的证明材料也各有不同。因此,建议有意迁户的市民可以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政部门,了解具体的迁户政策和要求,以便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