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领证前给的彩礼应该算作婚前共同财产,而不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虽然彩礼是女方家庭为女儿嫁妆的一部分,但由于它是在婚前期间作为夫妻财产共同财产一部分的一项财产转移,因此,在婚姻关系最终确立之前,彩礼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在婚后发生离婚,彩礼财产应该参照婚前财产分割规则进行分割,分给夫妻双方而非仅仅是女方个人。当然,具体情况仍需要参照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肯定算彩礼了,领证前买三金就是奔结婚才买的,如果没有结婚的打算,谁又会在领证前去买三金呢送人呢,毕竟现在的金价不便宜。
不算女的个人财产。
因为彩礼是女方父母在女儿结婚前提供的经济资助,不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并且在离婚时也不被算作财产分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