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的转院需要市人民医院经治医师填写转诊申请表,说明理由。所在科室科主任签字核准。医院医保办登记备案。医院分管院长签字同意。
市医保局驻人民医院协管医师开具转诊通知单。
患者持转诊通知单到指定的轸诊地定点医院住院。
如果您需要将工伤转到外省的医院治疗,首先需要向所在省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转院手续。您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转院申请表,并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进行填写和提交。劳动保障部门会审核您的申请,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转院。
一旦获得批准,您可以联系外省的医院预约治疗,并将批准文件和相关材料转交给外省医院,以便他们能够为您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请注意,不同省份的具体手续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医院了解详细的操作流程。
1.医药费医疗费(凭发票计算);
2.误工费(有工作的,按工资表计算,没有工作的按该地平均工资计算);
3.陪护费(陪护人员有工作的,按工资表计算,没有工作的按该地平均工资计算);
4.生活费(住院期间伤者和陪护者的生活补助,根据该地标准计算);
5.伤残等级赔偿费(有计算标准),营养费(双方协商,没有标准);
6.交通费(凭车票);
7.后续治疗费(医院有出院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