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是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以下简称境外发行上市)相关活动,促进境内企业依法合规利用境外资本市场实现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制定的办法。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
境内人员信息填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姓名:填写中文全名,注意与证件上的名字一致。
2. 性别:填写“男”或“女”。
3. 出生日期:填写具体的出生年月日。
4. 国籍:填写“中国”。
5. 证件类型:如身份证、护照等。
6. 证件号码:填写证件上的编号,注意不要有误。
7. 联系电话:填写常用的电话号码。
8. 电子邮箱:填写常用的电子邮箱地址。
9. 现住址:填写详细的居住地址,包括省、市、区/县、街道、门牌号等信息。
11. 职务:填写在工作单位的职务或职称。
12. 紧急联系人:填写紧急情况下可以联系的人的姓名和电话。
以上信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确保准确无误。
一是完善负面清单。按照最小、必要原则,聚焦重大境内合规问题,完善不得境外发行上市的情形,把应由投资者自主判断的事项交给市场,不对境外上市额外设置门槛和条件。二是科学划定监管范围。进一步明确间接境外上市的标准,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合理界定,在减少监管盲区的同时避免监管泛化。三是细化备案程序要求。充分考虑境外融资实践,区分境外发行上市的不同类型,差异化设置备案要求,减轻企业备案负担。加强备案流程与境外实践的衔接,完善境外分次发行等境外常见融资行为的备案程序,避免影响企业融资效率。
考虑到境外上市监管制度改革涉及面广,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在初期阶段,经国务院批准,先以试行办法发布实施。下一步,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分析和跟踪评估,不断将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更加完善的制度安排,并适时推动将《管理试行办法》上升为行政法规,构建系统完备的境外上市监管法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