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企业必须根据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以及达成的目标来评定绩效,并在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中明确绩效工资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以及评定标准。
有。拖欠职工绩效工资是可以维权的。怎么维权,就要看你所在的单位是什么性质的,你自已的身份是什么。在不同的单位、具有不同的身份,维权的办法就不一样。
一、如果是企业或体制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执行的是《劳动法》。这些单位拖欠职工的绩效工资,可以到信访部门去反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可以到仲裁院去仲裁、可以去法院起诉,只要有证据证明是这些单位拖欠了绩效工资,一般都是能维权成功的。
二、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聘用人员或者是劳动派遣工,他们与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执行的是《劳动法》。如果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是单位拖欠了绩效工作,也是能够通过到信访部门反映、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到仲裁院去仲裁、到法院起诉,获得支持,从而维权成功的。
三、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他们与单位建立的是人事关系,执行的是《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这些法律法规中没有很明确地说明,拖欠职工绩效工资或绩效奖金,会怎么处理。
与处理拖欠职工绩效工资相近的规定有:《公务员法》规定,不按照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的,可以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不服的,可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直接提出申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1、绩效,是一种管理学概念,指成绩与成效的综合,是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行为、方式、结果及其产生的客观影响。在企业等组织中,通常用于评定员工工作完成情况、职责履行程度和成长情况等。
2、绩效工资分为广义绩效工资和狭义绩效工资,广义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Merit pay)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
3、用马克思的三种劳动论来说,绩效工资主要是根据员工的第三种劳动即凝固劳动来支付工资,是典型的以成果论英雄,以实际的、最终的劳动成果确定员工薪酬的工资制度。主要有计件工资制、佣金制等形式。绩效工资从本义上说,应是根据工作成绩和劳动效率。但在实践中,由于绩效的定量不易操作,所以除了计件工资和佣金制外,更多是指依据雇员绩效而增发的奖励性工资。绩效工资制度的前身是计件工资,但它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工资与产品数量挂钩的工资形式,而是建立在科学的工资标准和管理程序基础上的工资体系。
4、绩效工资制可以提高工作绩效,若使它能更好发挥作用,雇主必须确信能有效地对工作绩效进行评估。传统的绩效工资制通常是个人绩效,对员工绩效增加认可的形式通常是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提高基本薪资。
5、绩效工资是以对员工绩效的有效考核为基础,实现将工资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工资制度,它的理论基础就是“以绩取酬”。企业利用绩效工资对员工进行调控,以刺激员工的行为,通过对绩优者和绩劣者收人的调节,鼓励员工追求符合企业要求的行为,激发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努力实现企业目标